近期,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桩职务侵占案件细节。案件中,一名企业的人力资源薪酬专员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非法获取了公司约1900万元的薪资款项。
事件起因是太仓某电子公司收到员工投诉,指出工资与离职补偿存在异常。经调查,部分员工未收到应得工资,而一些非公司职员却收到了工资支付。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的邹艳青检察官透露,问题在于某些工资发放给了非本公司人员。
深入调查后,该电子公司的人事薪酬专员严某浮出水面,成为主要嫌疑人。这家公司作为一家上市企业的全资分支,工资发放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严某利用工作便利发现,总公司财务部门仅核对工资汇总表上的领导签字,而不仔细核查具体名单。于是,他联合助理和一位朋友,通过伪造离职员工信息及PS领导签名,非法申领离职工资及补偿金。
此外,严某还篡改在职员工的工资汇总表,用虚假员工信息替换真员工资料,为这些虚构员工设定较高的工资标准(不超过2万元),并以公司失误为由,将实际应得工资转给真实员工,自己则侵吞了差额。助理从中获得了大约70万元的非法收益。总公司对分公司人员管理的疏漏和对员工录用情况的不熟悉,为严某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严某供述,其因投资亏损及沉迷彩票和赌球,背负了高额债务,遂利用公司管理漏洞来填补个人财务黑洞。经检察机关审查,严某与他的两名同伙共计侵占公司财产近1900万元。最终,三人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十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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