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中的低空经济在中国式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一一访世界无人机联合会主席杨金才院士
恩慈: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已将低空经济纳入到国家战略,并出台了很多对低空经济发展有所助力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请您分析一下低空经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和未来趋势。
杨金才:当前,低空经济产业正展现出政策引领与科学规划并行、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共进、产业链日益完善与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安全监管与可持续发展并重的特点。自今年两会以来,全国多地积极响应,纷纷将“低空经济”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发布了详实的行动方案,为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无人机产业作为低空经济的领军者,其应用场景不断拓宽,服务方式持续革新。过去三年内,民用无人机产业产值增速高达34%,正以1块钱的生产力拉动5块钱的经济效益。截至2023年底,全国范围内涉足无人机业务的企业数量已突破7万家,实际运营中的无人机企业更是达到了1.9万多家,无人机产值高达1520亿元,同比增长27.5%。展望未来,低空经济将与多个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产业链清晰、综合性强、层次丰富、覆盖面广且具备鲜明区域特征的新兴融合经济业态。特别地,以eVTOL为代表的低空出行工具将在未来5至10年内实现广泛应用,同时,低空经济在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空中交通等领域也将取得显著进展。
恩慈:在持续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中,低空经济相关产业在市场应用和应急管理领域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杨金才:低空经济相关产业在市场应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无人机领域表现突出。无人机凭借其独特的优势,横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服务于全国各地乃至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在农林植保、安防监控、地理测绘、管线巡检、应急消防等多个领域,无人机系统产品得到了广泛应用,持续创造着可观的经济效益。
在应急管理领域,无人机更是成为了不可或缺的排头兵和先锋队。它们能够迅速抵达灾害现场,执行灾情评估、人员搜救、物资投送等高风险任务,极大提高了救援效率,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随着国家将无人机正式纳入应急救援体系专业装备,其在该领域的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强化和凸显。
恩慈:低空经济以及无人机产业前景非常广阔,随着技术不断的进步以及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低空经济对未来中国整体经济有何影响。
杨金才:新兴的融合经济形态,产业辐射面极大。据测算,2023年中国低空经济规模达5059.5亿元,增速达33.8%。预计到2026年,低空经济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达到10644.6亿元。
低空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意味着经济规模的扩张,更将推动相关产业的创新升级。在制造领域,它将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推动航空器、无人机等关键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在服务与运营环节,低空经济将促进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低空出行和物流服务。
低空经济在中国就业与创业市场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其产业的迅猛扩展正不断催生出丰富的就业机会。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在无人机操控领域面临着高达100万的人才缺口,这一现状不仅为广大劳动者开辟了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和发展路径,同时也预示着低空经济领域蕴藏着巨大的就业潜力。
更为重要的是,低空经济还将促进区域经济的差异化及可持续发展。在地域辽阔的中国,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存在差异。低空经济以其独特的优势,可以突破地理限制,为偏远地区提供便捷的交通和物流服务,促进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低空经济的发展还将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地方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恩慈:随着无人机应用领域和商业市场不断的增加,无人机在应用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统一规准,您作为世界无人机大会主席,在推动全球无人机法规和标准的统一方面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杨主席:《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法规都明确要求,无人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信息安全,特别是无人机飞行管理平台和服务商采集到的信息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概念和处理规则,对处理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进行规制,强调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禁止商家通过自动化决策“大数据杀熟”,对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作出规范。除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外,还有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受到法律保护,无人机个人和单位拥有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外很多国家都对无人机飞行程序、运营、信息采集有法规规范,违规违法将受到法律的处罚。不同国家有不同要求,没有办法统一标准,统一的是所有国家都对个人隐私和国家信息安全都有相应的法
杨金才,法国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学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特聘教授、深圳技术大学客座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青年科创导师;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安无人系统研究院首席专家;南京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空天信息产业发展决策咨询特聘专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顾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顾问;世界无人机大会主席、世界无人机联合会主席、亚洲太平洋安保协会国际主席、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创会会长、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创会会长。
2007年荣获第三届国家科技成果进步奖一等奖(荣字第(07)8131号)。2015年发起成立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制订了《无人机通用技术要求》等74个无人机团体标准,发表关于公共安全、无人系统、智能安防等领域论文100余篇,组织撰写了《中国无人机行业发展报告》《全球无人机行业发展报告》等涉足安全防范、无人系统、智能交通、Evtol等方向书籍30余套;组织举办了十九届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博览会、八届世界无人机大会、九届深圳国际无人机展览会。
曾荣获巴黎荣誉市民、吉尔吉斯国家终身安全与和平奖、深圳市福田区杰出人才、全球安防贡献奖、全球无人机贡献奖、改革开放四十年影响中国安防四十人、深圳创立四十周年十大会展杰出贡献奖、首届深圳十大社会组织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